【视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】视力残疾是指由于眼部结构或功能的损伤,导致视力显著下降,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。为了科学、公正地评估视力残疾的程度,我国制定了《视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》。该标准依据双眼的最佳矫正视力和视野范围进行分级,分为四级,分别对应不同程度的视力障碍。
以下是对视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总结与表格展示:
一、视力残疾等级划分依据
视力残疾等级主要根据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评定:
1. 最佳矫正视力:即佩戴合适眼镜或使用其他矫正手段后的视力。
2. 视野范围:指眼睛在固定注视点时所能看见的空间范围。
根据这两个指标,将视力残疾划分为四个等级,从轻到重依次为:
- 一级视力残疾(最严重)
- 二级视力残疾
- 三级视力残疾
- 四级视力残疾(较轻)
二、视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(表格)
| 等级 | 最佳矫正视力 | 视野范围 | 说明 |
| 一级 | 无光感至0.02 | 半径小于5度 | 仅能感知光线,无法辨认物体,视野极度缩小 |
| 二级 | 0.02至0.05 | 半径5度至10度 | 视力极差,视野明显缩小,生活基本不能自理 |
| 三级 | 0.05至0.1 | 半径10度至20度 | 视力较差,视野较窄,日常活动受限 |
| 四级 | 0.1至0.3 | 半径20度至40度 | 视力较低,视野中等程度缩小,可进行部分独立生活 |
三、评定流程简述
1. 申请与受理:由申请人向当地残联提交申请材料。
2. 医学检查:由指定医院进行眼科检查,包括视力测试和视野检测。
3. 专家评审:由专业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。
4. 结果公示:评定结果经审核后予以公示,确保公平公正。
5. 发放证件:评定为视力残疾者,可领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评定需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,确保数据准确。
- 若有双眼视力差异较大,以较好眼为准。
- 视力残疾评定应结合实际生活能力评估,避免单一依赖数值。
通过科学合理的视力残疾等级评定,有助于更好地保障视力残疾人的权益,提供针对性的康复服务和社会支持。


